9月14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召開北京市燃氣供熱單位合法用氣暨2018-2019年采暖季供熱工作部署大會,提前動員和部署今冬采暖季供熱準備各項工作,并對全市燃氣供熱單位開展合法用氣,打擊偷盜氣和損毀燃氣設施違法行為專項工作做了通報和部署。各區城市管理委和1400余家燃氣供熱單位主管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偷盜燃氣和損毀燃氣設施違法行為是對公共資源和財產權利的侵犯,對公共安全構成危害。會議要求燃氣供熱單位要樹立底線意識、堅守契約精神,誠信經營、合法用氣。燃氣供應企業要加大企業依法維權工作力度,加快提升燃氣設施、管網運行、計量設備和裝置的監測水平,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機結合。各區城市管理委要切實履行好監督檢查責任,要按照“四不兩直”的原則,增加檢查頻率,支持燃氣供應企業依法維權,配合執法部門和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偷盜燃氣和損毀燃氣設施違法行為。
自2009年開始,北京燃氣集團每年都會開展打擊采暖類用戶偷盜燃氣的專項行動,近十年的打盜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典型案例:2009年12月,北京燃氣集團接舉報稱,有一批犯罪團伙在供暖期間,打著節能減排的幌子,以“調改”燃氣表為手段,猖狂盜氣。經與公檢法機關密切配合,掌握相關情況后,2010年4月,市公安局采取行動,一舉抓獲了以王某為首的盜竊團伙四人。2010年6月,檢察機關對四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2011年10月,法院依法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該盜竊團伙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五年;2010年8月,北京燃氣集團發現朝陽區某小區鍋爐房采取破壞計量表方式偷盜燃氣。2010年12月,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陳某,同日將其在全國網上通緝。2012年10月,隱姓埋名潛逃近2年的犯罪嫌疑人陳某被依法抓獲。 2013年12月,法院依法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四千元;2011年,北京燃氣集團發現一名綽號為“華子”的所謂“改表專家”通過改裝計量表的手段人為造成計量表不計量或少計量偷盜燃氣。經調查,該人于2009年至2012年期間采取破壞計量儀表的手段實施盜竊三起。2012年8月,北京燃氣集團與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在海淀區某小區鍋爐房將犯罪嫌疑人房某抓獲歸案。經檢察機關批準,犯罪嫌疑人房某被執行逮捕。2013年9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房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同時,針對每起偷盜燃氣案件北京燃氣集團均嚴格追究盜氣人經濟責任、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對需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偷盜燃氣案件,堅決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杜絕以罰代刑,切實加大盜氣人的違法成本。
今年2月,北京燃氣集團在市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下,啟動了“保障國有資產安全 打擊偷盜氣攻堅行動”,嚴厲打擊偷盜氣違法犯罪行為。6月,北京燃氣集團《關于提請協調解決打擊盜竊燃氣行為相關問題的請示》得到了市政府領導的批示,要求偷盜燃氣行為必須堅決打擊,并由市政府相關部門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性文件,為打盜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同時,有關部門將聯合出臺專項工作方案,實現打盜工作無縫銜接。
據北京燃氣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自攻堅行動啟動以來,北京燃氣集團先后巡查鍋爐房9千多個,清查工商業用戶表具2萬余塊,核查三年未購氣用戶27萬余戶。共查處偷盜燃氣案件67起,涉及盜氣金額2586萬元。下一步,北京燃氣集團將圍繞技術防盜、信息化防盜等方面,通過加大稽查力度、加強政企協作等方式,進一步開展一系列舉措,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盜氣行為,切實保障供暖季燃氣供應安全。